有網友爆料,網文平臺“起點中文網”將《西游記》標注為由吳承恩授權其制作發(fā)行,并標有“簽約”“VIP”等標簽。還有網友稱,在網上閱讀《紅樓夢》被作者曹雪芹邀請付費。
近日,有網友在網上曬圖,閱讀《紅樓夢》時,網文平臺頁面顯示,作者曹雪芹贈送紅包,并邀請其購買付費章節(jié)。網友紛紛留言,還有網友調侃,這是從《紅樓夢》變成《聊齋》。
網傳網文平臺《紅樓夢》截圖
此外,還有網友爆料,起點中文網將《西游記》標注為由作者吳承恩授權其制作發(fā)行,并標示“版權所有,侵權必究”的字樣,而另一頁面上還帶有“簽約”“VIP”等標簽。
網傳起點中文網《西游記》截圖
5月9日,針對以上爭議,閱文官方微博做出回應?;貞Q,《西游記》等作品中標有“簽約”和“授權發(fā)布”的字樣,是指起點中文網和內容提供商(CP)的簽約,并取得其正規(guī)授權,作品中標有“VIP”指的是收費產品,以確保出版內容頻道和原創(chuàng)內容頻道標注的一致性。2017年,為更準確地表達作品標注的信息,已對系統(tǒng)優(yōu)化,均增加了“第三方內容提供商授權”的字樣。
閱文官微回應截圖
在評論區(qū)中,閱文方面還補充稱,網上流傳的圖片都是2017年前的截圖。作品上架時,產品首頁頁面顯示不完整,未將“某某出版社授權起點中文網電子版”全文展示。同時作品上架時,后臺機器自動抓取了吳承恩的作家名,引發(fā)了誤解。2017年收到誤解反饋后,產品就立即做了優(yōu)化。
也有網友質疑,起點中文網上無法搜到《西游記》等傳統(tǒng)讀本,顯示頁面不存在或已刪除。閱文對此回應,不同作品的分發(fā)策略不同,在起點讀書APP上仍可閱讀該作品。
《西游記》新版權頁面信息
中新網在起點中文網網頁端搜索吳承恩所著的《西游記》,確實沒有看到相關內容,而搜索《紅樓夢》,則顯示頁面無法訪問。而在起點讀書APP上,還能閱讀這兩本書。版權頁面顯示,由第三方公司授權閱文進行制作與發(fā)行。
起點中文網網頁截圖:已搜不到吳承恩所著《西游記》
在起點中文網網頁端搜索其他的經典名著,如《三國演義》《水滸傳》《巴黎圣母院》等,還能看到相關的版本,不過只有前幾個章節(jié)可以免費閱讀,其他章節(jié)是VIP章節(jié),需要訂閱后才能閱讀。其中,《三國演義》(經典譯林)全部訂閱需要1799個起點幣,1元錢可購買100個起點幣。
起點中文網網頁截圖:《三國演義》需訂閱后閱讀
中新網注意到,不止起點中文網,不少網文平臺和讀書APP的經典名著都需要是VIP或者付費才能閱讀,還有的平臺則提供收費和免費兩個版本。
某讀書APP截圖
對此,有網友發(fā)出疑問,經典名著不是公共版權嗎,為什么要收費?也有人認為,電子書和出版社出版的實體書不一樣,實體書大部分是為了書本身的成本付費,而電子書就是一堆數(shù)據(jù)。
針對以上問題,中新網采訪了第三方律師、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王玲律師。王律師介紹,公民作品的發(fā)表權以及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(五)項至第(十七)項規(guī)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。
著作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,具有時間性。也就是說,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的時間是有期限的,期限屆滿,著作權喪失。作品進入公有領域后,將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印刷成冊出版、錄入網絡平臺上供讀者閱讀,以及拍攝成影視劇的行為均不構成侵權,并且可以獲得一定收益。
網文平臺《西游記》截圖
王律師表示,一般情形,如果在權利保護期內的作品,該作品作者通過簽約、授權等形式將作品的著作權轉讓給網文平臺,那么,網文平臺即對該作品享有著作權法上的權利,其標示“版權所有,侵權必究”的字樣是無可厚非的。
但網文平臺對已過保護期的古典名著標示“版權所有,侵權必究”的字樣是不合適的,因為本身這些古典名著已經進入到公有領域,任何人在不侵害作者著作人身權的情況下都可以進行使用,所以不存在“網文平臺擁有版權”這一說法。
其次,網文平臺一般只是將古典名著全文錄入平臺系統(tǒng)供讀者閱讀,并沒有對作品本身進行解讀、注釋或者點評等,因而并沒有形成新的演繹作品,所以也不存在就演繹作品享有版權的問題。所以網文平臺標示“版權所有,侵權必究”的字樣是不合適的。
至于收費問題,王律師認為,從法律上來說是可以的。因為網文平臺提供閱讀服務本身也會產生一定的運營成本,如對文本進行錄入、編輯甚至勘誤等,其提供閱讀服務的行為與將古典名著印刷出版沒有本質上的區(qū)別,都是將已經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向讀者提供閱讀服務,只是提供介質不同而已。
不過,值得注意的是,運營平臺對古典名著收取的閱讀費的性質不是該古典名著的版權費,如前所述,該古典名著已經進入了公有領域,不存在版權費這一說法了。但從社會公共利益角度出發(fā),王律師認為,像《紅樓夢》《西游記》這類屬于中華名族文化瑰寶的古典名著,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傳承與發(fā)揚,而不是利用法律手段去攫取利益。這也符合《著作權法》中規(guī)定權利保護期限的立法本意。
來源:中國新聞網